一、外商投资企业的外方投资者以外汇或者人民币利润在境内进行再投资 注册公司,须持下列材料向所在地外汇局申请:
1.注册会计师事务所的验资报告;
2.年度财务查帐报告;
3.完税证明;
4.董事会关于分配利润的决议;
5.外方对以利润进行再投资的确认件;
6.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证;
7.外汇局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
所在地外汇局审核上述材料无误后 石龙注册公司,出具外方所得利润在境内再投资的证明 中国香港注册公司,作为新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办理工商注册和注册会计师事务所验资的有效凭证。
二、外商投资企业外方所得利润在境内增资 注册公司方案,除提供前款所列材料外,还应当提供项目审批部门批准增资的有关文件。
代理记账要提供的资料如下:
1、现金单据:如办公费、房租费、差旅费、业务招待费、通讯费、运输费、借款单等;
2、银行单据:如提现、转账、贷记凭证、电汇、进账单、借款单、对账单等;
3、发票:当月份1日至31日期间的所有发票,增值税销项、进项汇总清单;
4、员工信息:公司员工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月工资额;
5、其他原始单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