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外商投资企业的外方投资者以外汇或者人民币利润在境内进行再投资 专业注册公司,须持下列材料向所在地外汇局申请:
1.注册会计师事务所的验资报告;
2.年度财务查帐报告;
3.完税证明;
4.董事会关于分配利润的决议;
5.外方对以利润进行再投资的确认件;
6.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证;
7.外汇局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
所在地外汇局审核上述材料无误后 石龙注册公司,出具外方所得利润在境内再投资的证明 东莞注册公司,作为新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办理工商注册和注册会计师事务所验资的有效凭证。
二、外商投资企业外方所得利润在境内增资,除提供前款所列材料外,还应当提供项目审批部门批准增资的有关文件。
成立中国香港公司的条件:
1、一位董事或一位以上董事/股东;
2、所有股东必须**过18周岁;
3、所有股东必须出示有效身份证或护照扫描件;
4、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0圆港币(注册资金*到位);
5、在中国香港能提供注册地址(由我们提供);
6、有限公**定秘书(由我们担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