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小企业平时经常会有一些租赁业务,这些业务也需要会计们来记账 记账报税,但是,如何给这些租赁业务记账、如何找到优良的代理记账企业是每位公司老板应该谨慎的事,所以必须得弄清楚下边的情况。
经营租赁情况下,由于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风险和报酬仍归出租方所有,就出租方而言,仍然保留出租资产的帐面价值,承担出租资产的折旧以及其他费用,其享有的权利为按期取得作为其他业务收入的租金收益和为承担所有权上的风险应得的报酬。
承租方对租入资产不需要作为本企业的资产计价入账,不需要计提折旧。由于租赁合同是暂时的,一般可以由任何一方于比较短的期限内通知取消,因此,对承租人允诺的支付租金的义务 记账报税公司,一般不需要在资产负债表上列为一项负债,而应在租赁期限内均衡地计入费用。
如果该项租金于租赁月份的次月支付 代理记账报税,在发生支付租金义务的当月,应贷记“其他应付款——应付租赁费”。如果采取预付租金方式,其预付租金应在“待摊费用”科目核算;如果采取支付押金方式,则在“其他应收款——存出保证金”科目核算。
至于什么是小型的经济组织,我国目前并没有明确的判断标准 记账报税机构,一般可以根据注册资本、销售额、从业人员及资产总额等情况进行综合判断。而应当建账的个体工商户,则是指从事生产经营并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而且没有免除建账义务的个体工商户。这可以在国家税务总局于1997年6月19日颁发的《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中找到依据。
需要明确指出的是,一个单位是否设置专职会计人员,应该由单位自行决定,但建账则是强制性的要求,是否建账的较终核定权归行政主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