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公式: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全年收入总额 - 成本 - 费用 - 损失全年应纳税额=全年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 速算扣除数注:按财税[2000]91号文规定,对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投资者的生产经营所得比照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三)稿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企业年检办理,并按应纳税额减征百分之三十。
计算公式为:1、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下的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800元)×20%×(1-30%)
2、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1-20%) ×20%×(1-30%)(四)劳务报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实行加成征收,具体为:劳务报酬一次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过2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依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额后再按照应纳税额加征五成;**过50000元的部分,企业年检,按应纳税额加征十成。
增值税发票升级政策及其解读
2014年12月29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有关问题的公告(总局2014年73号公告)》,企业年检审计,2014年12月31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税总发[2014]156号),公告和通知均明确要求所有涉及增值税税种的纳税人(包括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均应对开票系统进行升级,其中,2015年1月1日以后新成立的企业(包括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必须使用升级后的新系统,2015年1月1日前成立的一般纳税人企业需逐步对开票系统进行升级换代,小规模企业逐步普及新的开票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