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未按规定进行信息报告与公示的法律后果
1. 违规企业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对于未按规定履行及时公示义务的企业,工商部门应当书面责令其在10日内履行公示义务。企业仍未公示的,工商部门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予以公示。
对未履行年度报告及公示义务的企业,工商部门应当在当年年度报告公示结束之日(6月30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予以公示。
工商部门发现企业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或通过公示的企业地址无法与企业取得联系的,增值税发票作用,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予以公示。
如异常名录内企业满3年仍未履行公示义务的,由工商总局或省级工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并向社会公示。企业自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之日起满5年未再发生逾期未公示年报的情形,由工商总局或省级工商部门移出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在**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申请增值税发票,企业信息将作为重要考量因素,增值税发票,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将有可能被予以限制或者禁入。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个人所得税基本规定
一、个人所得税的基本法律规定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自然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征收的一种税。1980年9月10日*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这是我国**部个人所得税法,统一适用于中国公民和在我国取得收入的外籍人员,这部个人所得税法先后经过多次修正,于2011年6月30日公布了修改后的《*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清缴增值税发票,自2011年9月1日起施行。
二、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三、个人所得税的征税范围《*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四)劳务报酬所得;(五)稿酬所得;(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八)财产租赁所得;(九)财产转让所得:(十)偶然所得;(十一)经**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它所得。另外,从2000年1月1日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投资者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
四、个人所得税的税率和应纳税额的计算(一)工资、薪金所得,适用**额累进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