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改进和调整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政策的通知》(汇发[2012]59号,以下简称《通知》) 记账公司注册,自2012年12月17日起进一步改进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方式 公司注册,大幅简化事前审批事项,强化事后管理与统计监测工作。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有关负责人就相关问题接受了记者采访。
一、外汇局进行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政策调整的主要考虑是什么?
答:这些年来,外汇局不断深入推进外汇管理领域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清理法规,简政放权。目前,在直接投资项下已基本实现了可兑换,直接投资项下绝大部分跨境资金收付与汇兑无严格限制。但由于现行的外商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框架建立于1994年汇率并轨及1996年外商投资企业纳入银行结售汇体系后,在具体的管理环节、管理流程上仍有进一步简化、优化的空间。
今年以来,外汇局对直接投资外汇管理相关政策和具体管理流程进行了深入研究 东莞公司注册公司,并于近期正式推出《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改进和调整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政策的通知》,旨在通过大力缩减事前审批环节,实现以登记为主的外商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方式,在提升防范风险手段的同时,提高投资便利化程度,更好地服务于实体经济。
一、您的配合
1、原始资料的配合:较近三年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纳税申报报表 中国香港公司注册,国地税发票购领簿、发票存根、剩余发票,较近期的审计报告和清税报告,验资报告,公司章程,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银行缴税帐户的证明。
2、原始证件资料:营业执照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国税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地税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和开户许可证原件。
3、注销所有资料盖章和办理清税审计、清算审计手续。
4、温馨提示。
所有原始资料转移都必须办理正式的交接手续。
二、我们的工作
1、全面掌握注销登记信息,为注销登记提供全面的咨询;
2、具体按照税务注销的流程办理相关事项;
(1)办理国地税发票缴销;
(2)协助办理清税审计;
(3)协助办理所欠税款的申报缴纳,并及时获得缴款单;
(4)协助税务审查;
(5)具体办理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注销。
3、登清算和注销公告,具体办理银行帐户、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注销。
4、附加责任。
(1)对接收客户的所有原始资料、证件负有保管和及时归还的责任;
(2)对在业务处理过程中获得的客户信息承担保密责任。